郑州轻工业学院考场规则
l、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提前15分进入考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考,迟到的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准进入考场。无故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资格者或无故缺考者,该课程成绩均以“零”分计。
2.学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禁止携带教材、笔记、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根据本人的学生序号按顺序就座,不得随意就坐。凡不听从者,监考人员有权不发或迟发试卷,所误时间不予延长。
4、学生必须携带《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证》参加考试,并将考试证摆放在桌面的左上角或右上角,以使监考及巡视人员核对。凡考试证丢失者,必须在考试周之前持本人学生证或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教务处教务科补办,临时丢失者,必须由所在院(系)办公室出具考试证明(帖学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未携带考试证或考试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5、学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证》,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核对。
6、学生进入考场后,应检查本人座位附近(包括地面、桌面、抽屉、文具盒),如有书籍、笔记本、纸屑、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