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农场合作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在所有参与方自愿和互信的基础上,共同探索、践行、推广自然农业种植及生活方式。
第二条 经营
以合作社的经营模式,自愿参加、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双方在承租 亩土地,由乙方全职负责生产;甲方以现金认购公共基金,最终以农产品直销为主的方式取得回报。
第三条 公共基金
1、双方约定设立公共基金作为本项目的投入,乙方作为公共基金的管理人。
2、公共基金存续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认购公共基金以人民币 元为一单元,总共 单元,其中各人份额见第十一条。
4、认购人在认购数量确定后,应于 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将相应金额交予乙方,乙方收到公共基金认购金额后书写凭据给认购人。
5、每单元公共基金基准收益为一亩土地出产品,折合大米 斤和菜籽油 斤。
6、公共基金到期结算或约定结算,可按约定进行分配,鼓励双方继续约定永续经营。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之相应实物,或统一出售之所得现金。
2、产品优先认购权。
3、引进社会资源开展活动。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保护项目不背离初衷,不过度商业化。
2、向大众介绍和推广项目成果。
3、在生活中实践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
4、维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合理权益,做到诚实守信。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超出基准收益之盈余分配。
2、管理和使用公共基金;
3、自主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按照自然农业种植方式生产,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和化肥。
2、做好财务记录,公示 资金使用情况。
3、合理准确记录生产数据和收益情况。
第八条 农作物定价
本项目之农作物出售以双方协商定价。
第九条 风险承担
如实际收益未达基准收益,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