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研究,天津财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
注:满足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差额复试。部分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复试线以下,自愿复试线以上的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然后按复试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进行校内其他专业的调剂,由于名额限制,不能保证所有自愿复试的考生全部录取,请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自愿复试。
对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六个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自愿复试分数线(50/75/360),却未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自愿参加复试。复试后,按照总成绩排名,并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校内其他专业的调剂,调剂志愿在4月11日资格审查时填报,剩余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向外校调剂。
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考生可调剂学术型专业有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