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磊落律所:紧贴行业特点抓党建 探索党所共建新路径
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4月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11人,中共正式党员7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名。律所设立伊始,经中共广水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步设立了中共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支部。支部成立一年来,始终在尊重律师行业性质和自身管理规律等特点的同时,以“两学一做”为切入点,拉动全所律师围绕“五个坚持”抓党建,努力探索党所共建新路径。律所成立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已成为党委放心、政府依赖、群众认同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律师事务所。
一、背景与起因
律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景中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提升国家社会治理能力和实现治理手段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多元社会主体利益诉求,各种社会矛盾叠加的社会大背景下,律师和通过执业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保障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当前,中国律师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律师执业的社会公信力不足,其产生根源是极少数律师存在泛西方民主化,法治化思想倾向,商业化倾向严重。
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和引导,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重要课题。律所的党建工作有其自身特点。一方面要通过一定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党建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尊重律所管理的自身规律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将党“根”“党魂”植根于律所,使全所律师充分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体做法
我所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始终围绕以“五个坚持不动摇”为主线贯穿整个党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上,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的律师团队。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律师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律师的执业活力直接影响到法律服务对象对现有制度的遵从和对法律的信仰。因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牢记自已肩负的时代使命,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已任,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一年来,我所支部坚持双周五晚上全所都没有办案任务的时间组织党所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理论学习和对社会热点问题探讨,增强全体律师对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认识和理解,自觉抵制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泛西方民主化、法治化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律师团队的政治纯洁性。
2、坚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动摇。
我所在设立的同时,同步成立了中共磊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为随州市11家律师事务所中唯一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律所。一年来,律所支部建立了政治学习制度、党员示范岗制度、党员律师对非党员律师一对一帮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律师办理案件评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律所支部成立以来,实现了“六有”,有规划、有制度、有阵地、有经费、有行动、有效果。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真正让党员律师做旗帜,立标杆,让党根、党魂植根于律所。今年9月,我所派党支部书记赴湖北省委党校培训。
3、坚持律师执业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不动摇。
律师执业的社会公信力不足是当前律师业面临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律师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依法治国的推动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监督者、实践者。因此,律师办理各类案件,具有行为评估和行为指引功能。为此,律所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制定了《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办案规则》,《规则》要求全都律所办理案件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克服律师过度的商业化倾向,对案件当事人坚持正面引导,合理诉求,依法维权,杜绝律师虚假诉讼,挑词架讼等行业不正之风,引导当事人依法诚信诉讼,让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4、坚持济贫扶困,引导律师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