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将诗词大会活动与中华传统文化类课程、社团活动、特色高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市普通高中师生学习诗词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领悟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洗礼,提高核心素养,培养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帮助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形成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学生。
三、竞赛内容
辽宁省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以及符合高中生认知、理解和掌握的中华优秀古典诗词及毛泽东诗词。详见附件2《辽宁省首届高中生诗词大会推荐篇目》。
四、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首届xx市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组织委员会,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教育宣传处、德育处、高教处(语委办),市教育研究院高中教研中心,辽宁电视台公共频道等有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统筹协调竞赛实施。
(二)赛制及时间安排
按省方案要求,首届xx市普通高中学生诗词大会分为初赛、复赛,最终参加省决赛。10月底前,全市完成初赛、复赛,11月份参加省决赛。初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初赛由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市教育研究院高中教研中心组织统一评卷,选拔6个学校、每校5人参加全市复赛。
复赛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以学校为单位现场竞技(参考决赛流程),最终选派2支队伍(每队5人)参加省决赛。
决赛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分为集体诵读、必答、抢答、冠军争夺赛四个环节。比赛题型为对句、填字、判断、背诵、选择、看画猜诗题、飞花令等,参赛队伍采用积分制累计成绩。
五、奖项设置
1.初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名额分别为2、4、8、20个;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名额分别为10、20、40、100个。颁发市级荣誉证书。
2.复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各2个名额;个人一、二、三等奖,各10个名额;优秀指导教师奖6个。颁发市级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