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新纪元小学
出租方(乙方):广州礼仪物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
1、租用时间:2012年12月15 日,租用物品于2012年12月15日上午到位,直到11:00活动结束。
2、租用物品如下:
项目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舞台
8.54m*4.88m*0.8
42平方
35
1470
含地毯
背景板
8.6m*4m
34平方
35
1190
含灯布
音响
双15寸音响
1套
1500
1500
配:6只无线麦,功放一台
3、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在活动结束后向乙方付清尾款。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并派一人负责音响的的调试及节目表演音乐的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