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书
出租柜台方: 《商场)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 (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
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四
2. 支付方式:
3. 支付时间: 一。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 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
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
4。 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
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
舍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 承租方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