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部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主管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需经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100元,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严禁在禁烟禁火区吸烟或使用明火,违者每次罚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0元生活费。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
5、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天下班前10分钟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未打扫的,各区域罚款50元(分摊罚款)。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50元(分摊罚款)。
6、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7、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
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
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
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