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辆 管 理 规 定
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
公务车不得借于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如特殊情况外借,需填“借车审批单”经管理部主管审批。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驾驶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车辆维修应先填制“车辆请修单”,送核算员询价。
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管理部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
车辆维修影响使用时,可通知管理部,由管理部主管与其他部门主管协调,临时调配车辆代用。
驾驶人每周一进行自检、验车。填制“检车日记”月末报管理部主管,管理部主管依此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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