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有效做好集团总部各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维护总部区域安全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二、范围
所有进入总部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大巴、中巴、货车、五十铃、皮卡、清扫车、商务车、小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
三、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行政人事部保安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行车等管理,引导、告知车辆停放到专门区域,发现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理。
2、通常情况下,车辆一律停放在地下车库(含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禁止随意停放车辆。遇接送客人等必须停车等候的情况时,车辆可以暂时停放在总部大楼主楼、技术中心楼、会议中心楼门口,但等候时间最长不超过10分钟。等候时间过长的车辆应及时停入地下车库。
3、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新总部大楼后,必须减速慢行、注意安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h,并遵照保安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总部区域内禁止鸣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车辆进入总部区域后严禁骑行。
5、载客车辆待客人下车后应尽快离开,保持道路畅通、清洁及安全。
6、地下车库B区为公司公用车辆专用停车位,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A区、C区和D区。停车时,所有车辆要求倒车入库、车头向外。接送客人的小车、大巴车、中巴车可以停放在地面临时停车位。
7、外来车辆必须由保安与相关人员联系,证实需要进入时,可允许进入总部区域,但是必须进行登记,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事先已通知的客人车辆、高管陪同到公司参观人员车辆、经常到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员车辆可以不进行检查。
8、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新总部大楼并停放,必须注意上锁、保管好个人物品,因车辆、物品丢失等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车辆出入证管理
1、公司统一向员工发放《车辆出入证》,请将《车辆出入证》放于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确保从车辆正前方可以明显看到。有《车辆出入证》的不需要停车检查。
2、《车辆出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