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评选方案(员工篇)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 “季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年1-3月为第一个季度,4-6月为第二个季度,7-9月为第三个季度,10-12为第四个季度。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末公布评选结果。
注:年度评优原则上为每年的2、3月份,与季度之星不相冲突。
评选范围
凡入职满三个月的员工,均可参与评选。
名额分配
对符合评比要求者,均可列为优秀员工。。
评选标准;
工作态度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执行力强,效率高,有较强责任心;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服务意识强,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扬。
工作能力
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娴熟技能
所做工作内容”O”差错
有突出贡献
当季绩效考核名列部门前茅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勇于为公司分忧,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团队协作精神
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主动承担本职外的工作
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企业认可度
努力维护企业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遵守公司各类制度;
备:详见各岗位评优指标(以上各评比指标由用人部门进行评比)
有以下情况不参与评选:
当季存在迟到、早退、旷工、未打卡等异常考勤现象;
当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当季受到两次及以上客户或公司内部投诉
当季有未参加公司培训、会议者;
当季有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者;
当季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
当季有未穿工作服、乱扔烟头等罚款情况;
当季事假超过1天;
注:以上八项考核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评选方法
采用自荐、他荐、领导推荐的方法,拟定“季度之星”候选人名单
评选流程
申请人自行到各部门领取并认真填写《季度之星评选申请表》,并交由各部门负责人处备案(次季度第一个月前5日完成);
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参照季度之星评选标准的各类细则,给予相应的意见审批,确定参评人员(次季度第一个月前10日完成);
各部门负责人将参评人员名单及《季度之星评选申请表》交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