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合同
(适用建设领域使用的农民工)
甲 方
乙 方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企业注册地
乙方 居民身份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已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甲已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天)为试用期。
( )2、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生效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其中生效后的 个月(天)为试用期。
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承担 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完成生产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对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