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造文明、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每个月不定期抽查两次。
(二)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做好责任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
(三)所有员工配合做好环境卫生的维护及自己责任区域的清洁工作。
第三章 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八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四章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 各办公室卫生清理责任人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达到2/3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放在卫生间外的垃圾桶内。
第十条 各公共区域卫生清理部门,保证每天面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关注与清理。
第十一条 卫生间的垃圾桶满时,区域责任人及时通知物业保洁人员及时运走。
第十二条 当责任人有事外出,提前自行联系帮忙清理人员,并将清理区域与标准进行交接。
第十三条 以上制度规定办公室监督执行,每月抽查2次,发现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