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
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及周转材料达成协议:
一、使用地点:
二、租赁设备概况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承
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
权。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和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
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及质量过关的周转材料。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范施工。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材料的安全。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及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及材料,同时将签
收益章后的机械及材料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以机械及材料到场乙方检测合格后签字日开始计
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
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
数计算。
2、运费的承担: 设备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
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
五日内通知甲方。
3、工作时间: 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0 小时,超出部分按 10
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
4、设备维修: 乙方应协助甲方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
修费用用以甲方签字为准,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由乙方自行负担
修理费用。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3 天《维修时累计 12
小时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