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9级学生第二课堂手册(下册)学分认定登记表
姓名: 班级: 学 号: 手机号码:
项目
应完成学分数
此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学分认定(审核)标准
认定部门
认定人、认定学分数
一、专业必读书目
1.0
注明篇数:
1、各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篇数不少于4篇,字数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2、每篇笔记须有导师签署的意见并签名;
3、1学分/4篇;
4、专业必读书目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的学分进行替代。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认定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二、职业培训与
资格认证
2.0
可用三、五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证书名称、等级:
1、普通话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认定学分:文科类专业二乙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三甲及以上;
2、英语等级证书(4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2级及以上),其中英语专业的英语等级证书须为六级或专四、专八证书;
3、其他各类从业资格证书
4、2学分/证书。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三、素质拓展
3.0
可用二、五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完成的项目及数量
1、国学系列讲座须有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意见),1学分/4场次;
2、学术报告与执业风范讲座须有导师签署的意见, 1学分/8场次;
3、社会调研与公益活动须完成2000字以上的总结,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1学分/项;
4、艺术团、运动队须有主管部门考核意见或书面证明,1学分/项/学年;
5、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须有辅导员签署的意见。
1、左列第1、2项学分由学生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老师负责认定
(1)国学系列讲座:
认定学分: 学分
(2)学术报告与执业风范讲座: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2、左列其他项目学分由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3)其他项目: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四、思修课
1.0
完成项目及数量:
1、省身讲堂报告会;
2、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
3、各类形势报告会。
须完成6场次
由学生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