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9级学生第二课堂手册(下册)学分认定登记表
姓名: 班级: 学 号: 手机号码:
项目
应完成学分数
此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学分认定(审核)标准
认定部门
认定人、认定学分数
一、专业必读书目
1.0
注明篇数:
1、各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篇数不少于4篇,字数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2、每篇笔记须有导师签署的意见并签名;
3、1学分/4篇;
4、专业必读书目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的学分进行替代。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认定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二、职业培训与
资格认证
2.0
可用三、五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证书名称、等级:
1、普通话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认定学分:文科类专业二乙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三甲及以上;
2、英语等级证书(4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2级及以上),其中英语专业的英语等级证书须为六级或专四、专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