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共仪器室的管理,确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及其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仪器室钥匙的管理应由相应的仪器管理员负责,不得私自配制, 不得借出给他人,一旦丢失及时向条件办负责人汇报。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用膳,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带与实验无关的人员进出仪器室。
建立经常性清扫制度,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仪器室按规定安装通风、排风等设施,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仪器管理员应定期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修。仪器管理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源隐患及时处置,发生火灾应主动扑救并及时报警(电话号码119)。
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要经常擦拭、检验、维修、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进入仪器室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仪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人员负责实验的全过程,是实验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因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或与其相关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对首次操作仪器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在掌握各项仪器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仪器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者自负一切责任和后果。
使用人员开机前应查上次使用记录,熟悉操作规程,然后打开电源检测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确认仪器正常后,方可开机操作,如开机前检测发现不正常,应记录并报告仪器管理员。除自动控制的仪器外,仪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