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协议
甲方;无锡嘉世茂针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于甲方处工作,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将统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
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 乙方应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
扣代缴。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 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
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上且经甲方多次劝说仍然决定不由甲方为其统一购买社
会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乙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
由乙方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 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
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相关部门
对甲方的处罚) 一律由乙方承担。
二、 在因乙方申请自行购买社保期间,对因未购买社保而导致乙方未享受到
社保待遇的后果与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
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负担。 乙方不得
以未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