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
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房屋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和垃圾费等房屋
使用费,均由乙方承担) 。
第四条 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一年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合同到期的前 30
日内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
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
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 不足
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
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理则,甲方
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尾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
维修,维修费由四方承担。 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有之需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
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人金以利余租期内应
交租金总额计算。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
内应交租爹总额计算。
第十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
或过失造成和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侈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报
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
出时应转让给里方, 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
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
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二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个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
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搬出全部设备、 物件,但双方另有协
商除外。搬迁后 7 日内房尾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
放弃所有权,由四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