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
的原则,就乙方在 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的租赁物位于 有限公司建材超市,出租给乙方,用于商
业经营。
2、租赁物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应以实测面积为准)。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甲方
对租赁物享有出租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
附件一,见后附。为确定租赁物具体位置、范围和实际面积,在本合同签订前由双方
认可并共同委托的测绘单位对租赁物位置、四至、实际面积等进行现场测绘。测绘完
毕后已出县测绘报告及附图等测绘文件。该测绘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见后附。
3、本合同的租赁物包括的附局设备设施有: 正常使用的供水系统及供电系统
4、租任期限为 10 年, 自2011 年 月 日至2021 年 月日 乙方接收租赁物后即承担
乙方产生的水电、装修、设备设施改造及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
5、本合同每年的租赁费用计算如下; 2011年 月 日到2016年 月 日,每年租赁为
元,2016年 月 日到2021年 月 日,每年租赁为 元。租赁按建筑面
积计算,除租赁费外,甲方不另收物业管理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6、由于乙方需工程改造,甲方无偿免除乙方 个月租金。
7、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乙方即付第一年度的全部租赁费用,第二年度开始转为半
年付款,以后的半年付款均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租赁期内,因出租租赁物所发生
的税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8、签订合同后,甲方在 20 天内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交付时双方签订交付确认书,租赁
期限以交付确认书签订日为准,交付确认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见后附。
有关消防方面
9、乙方的装修、各项设施改造,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
对甲方进行的任何处罚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过程中,
须对原有各项设施设备采用保护措施,并不得由此影响甲方供电供水的正常运行。
乙方装修及各项设施改造如对甲方的设施设备及系统造成损坏,乙方必须立即维修
或更换。
10、租赁期限内,消防部门如对乙方租赁区域内提出整改要求,由乙方负责。
11、乙方租赁期间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对经营区域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并
与甲方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在乙方租赁期间须进行电路、消防等安全隐患检查,
如乙方租赁场所发火灾、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不承担。
1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部分机电话,双方 24 小时值班,员有险情,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
方。
13、乙方必须确定租赁区域的防火责任人、组织机构和消防应急预案,上述资料均应交
甲方和消防部门备案。
有关水电方面
14、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经营用电,乙方租赁区域内的供水、供电系统是甲方束
体系统的一部分,交付乙方使用过程中,甲方保证供水正常。甲方确保为乙方租赁
区域每天 8 点至 18 点提供不少于 600KW 的用电量,每天 18 点至 8 点提供不少于
900KW 的用电量-
15、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将租赁物内原有的配电电源提供给乙方,如乙方进行调整甲方积
极配合协助。甲方确保乙方可以独立控制租赁物的总电源。改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
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及所使用或改后的设备设施符合消防及相关部门
的要求。
16、乙方在甲方的峰谷平总电表下分装峰谷平磁卡电表亭受供电服务及管理。甲方在乙
方进场时将租赁物内原有的水源交付乙方使用,配合乙方安装水表核算乙方用水量
享受供水服务及管理,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水费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
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如供水供电部门发生政策性规范性价格调整时,甲乙双方
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调整幅度确定调整比例。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电费包含供电部
门向甲方收取的损耗比例〔现供电部门收取的损耗 .03名)。如供电部门调整损耗比
例,甲方也做相应调整。
相关物业管理
17、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及管理,乙方应按相应物业管理要求积极配合。
18、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保洁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自行处理垃圾清运,不得
将垃圾堆放在乙方经营区域外及周边地区。乙方经营区域以外的由甲方负责,乙方
须接受甲方就上述工作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19、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防火和防盗工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乙方租赁区域内
的装修改造不得损坏甲方的建筑结构及主体-
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
20、甲方负责所提供的供水供电正常运行及维保,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经乙方装修改
造后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保。乙方所有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的装修改造,应严格
按照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实施,不得以任何原因损坏租赁区域内的建筑建构、装修主
体及设备设施。
21、乙方对租赁区域内、外立面进行装修改造,应与甲方协商装修改造方案经甲方书面
同意后再行实施。
22、甲乙双方应在对方事务办理过程中,互相配合,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拒绝。甲方应根
据乙方经营需要为乙方及相关经营单位出具所需产权等相应手续。乙方因经营需要
对租赁物进行改建、加高、装修、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手续,并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
的关系。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改建建筑。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在承租期间内享有独立经营、融资经营、管理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甲方不参与、
不干涉。
23、租赁区域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如无法继
续租赁,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租赁关系自然终止。拆迁整体房屋补偿甲乙双方各
得 50%。 乙方投资改建及机械设备、设施等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中途
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协商后处唉或进行评估后协商议价给甲方。
24、因乙方装修改造、维修保养责任以及朴于管理责任、不当使用而造成的甲方和乙方
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履行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义务,如乙方迟交
租赁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超过 15 天的,视为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 经营损失的补偿、乙方对原有建筑物的改建、装修、投资建筑的机械、设备、
基础设施等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26、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向乙方开据收据,乙方如需要符合税法规定的正式发票,要缴纳相应税金。
27、甲乙双方需在租赁到期前提前半年就是否续约进行治谈工作。到期前三个月如未能
就是否续约达成书面意见,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28、甲方或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租赁费用的赔
偿金。
29、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恶意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本合同条款。
30、甲方不得将其他经营场地出租经营与乙方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