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对账单
致 有限公司:
1、截2019年8月31日止;贵公司在我司账上应付欠款为: 元(大写:
元整)。
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金额
业务所属期
开票日期
发票号
合计
2、以上内容核实无误,发票贵司已收到。
3、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均可向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如贵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前支付我公司上述欠款,除应向我公司支付欠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外,还应赔偿我公司损失,我公司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确认无误,由担保人对欠款公司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担保期限自双方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如双方有多份合同,自签署最晚日期的一份合同约定付款之日开始计算)开始计算两年。
欠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