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录取最低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最低录取综合分数(史论为文化总分,中外合作办学为英语分)
文化总分或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
101
中国画
73.8
总分360(英语50)
102
绘画(油画)
74.5
总分360(英语50)
103
绘画(版画)
72.4
总分360(英语50)
104
雕塑
72.6
总分360(英语50)
105
绘画(壁画)
72.5
总分360(英语50)
106
摄影
70.6
总分360(英语50)
107
绘画(综合绘画)
71.5
总分360(英语50)
108
中国画(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
70
总分360(英语50)
201
视觉传达设计
74.1
总分360(英语50)
202
工艺美术(首饰设计与漆艺)
71.9
总分360(英语50)
203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72.4
总分360(英语50)
204
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
71.1
总分360(英语50)
205
环境设计
74
总分360(英语50)
206
产品设计
73.3
总分360(英语50)
207
公共艺术
70.7
总分360(英语50)
208
动画
69.7
总分360(英语50)
209
动画(影像艺术)
68.2
总分360(英语50)
210
动画(移动媒体艺术)
69.5
总分360(英语50)
211
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
69.3
总分360(英语50)
301
美术学(美术史论)
477(语文109)
语文100/英语90
302
艺术设计学
489
语文100/英语90
303
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
481
语文100/英语90
401
书法学
71.1
总分360(英语50)
中外合作办学
93.1
总分400
普通本科录取原则: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2015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和中英合作办学),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录取时先对非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排队录取,再对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史论类资格审查合格)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6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5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各省、市、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