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 “××××××××××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款的催款函
广州×××××××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5日,贵司在×××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4楼3号会议室组织专家召开“×××××××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评审会。经验收小组审查后各系统全部合格,项目通过验收。
我司于2019年1月11日开出合同金额55%的验收款等额发票,开票金额¥7113900元(大写:柒佰壹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并于2019年1月14号送达贵局。按合同约定,贵局在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需支付相应款项,但截至今日我司仍未收到该笔款项。
本项目于2018年4月签订合同,2018年7月26日收到30%项目预付款。本项目自开工至竣工,除贵局支付的项目预付款外,我司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已投入大量自有资金。现特请求贵局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安排我司项目验收款的支付工作。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