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合同书
甲 方: 法人(授权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期为 两 年于201 年 月 日生效,至 201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返聘期间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同意以甲方正式员工的标准提供劳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完成甲方安排的劳务任务等。
第四条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员工报酬实行固定月薪+季度效益奖金的激励薪酬模式。经协商,双方约定乙方固定年薪为税前人民币 元。发薪方式为:每月发放固定月薪人民币 元,不足部分于每个自然年度年底一次性结清。
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效益奖金的分配薪酬模式。
乙方年薪收入包括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及其他时间的加班费,奖金、出勤津贴等工资性收入。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充分包含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六条 本协议期满的即可终止。双方都同意续签的即可协商订立下一期合同。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或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支付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