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区域内的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统一质量监督工作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及执法性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司管理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检维修项目包括装置检维修必须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及其相关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构配件生产等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的质量监督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塔西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是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2核查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构配件生产的资质等级监督其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3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4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5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7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