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目前,在我国关于“是否推迟退休年龄”的争议颇多,我们为您编辑了“关于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12年6月27日,《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此政策一出,再度引发公众对“推迟退休年龄”的热议。反对者认为,推迟退休年龄势必挤压年轻人的就业机会;而在拥护者看来,推迟退休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且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不少老龄化国家普遍采取了逐年推迟退休年龄或者弹性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面对这些争议,对我国目前退休年龄现状以及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现状分析
1、我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的演变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1953年修改后的《劳动保险条例》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未做变动。195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中,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周岁。这一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沿用至今。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使用《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重申了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通知规定全民所有制食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第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第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第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四,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和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稀缺,国家根据当时的情况对部分高级人才的退休年龄进行适当的放宽。在《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在教育、卫生、科技技术事业这类行业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和高中毕业学历或经严格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延长工作年龄,但是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的离退休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于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的离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2、现行退休政策存在的一些弊端
一方面,提前退休操作不规范导致退休低龄化。近几年来,由于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严密,一些企业为减员增效纷纷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使社会的稳步发展及养老保险改革受到严重冲击。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最新调查,湖南省2002—2004年办理的企业各类退休的25万余人中,提前退休人员有9.4万多人,占退休总数的37%以上。全省平均职工退休年龄只有52.3岁。提前退休人员已超出了正常范围,既违背了国家的退休政策,也严重扰乱了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秩序,成为养老保险金严重缺口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企业缴费率上升空间有限。我国企业20%的缴费率大大超过了美国的7.65%、德国的6.2%和日本的6.2%。高缴费率已经使企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负担过重,继续提高企业缴费率无疑会使企业的负担更重,提高费率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
二、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1、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及健康状况改善
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始于1951年。当时人均寿命大约为50岁,所以,当时的退休年龄高于平均预期寿命。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各地区的人均预期寿命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2000年全国平均预期寿命为71.40岁,比1990年增加了2.85岁。预计2050年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将达到80岁。因此,现行退休年龄明显偏低,应当在法律上推迟退休年龄。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的发展趋势,为我国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供了毋庸置疑的可能性。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有了长足的提高,平均健康寿命越来越长。所以,退休年龄只要是在健康期内做出调整不会对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
2、初始劳动年龄的上移
我国规定初始劳动年龄为16岁。教育的普及和社会对知识的实际需求,使得越来越多已经到达法定劳动年龄的青年选择继续就学,而不是工作,那初始劳动年龄相应地推后。如本科应届毕业生开始工作的年龄为24周岁,可以工作36年,研究生为26周岁,可以工作34年,博士为29周岁甚至更晚,最多能工作31年,如果为女性,那么工作的时间就更为短暂了。如果仍然执行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将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难以实现经济学中所说的帕累托最优化资源配置,影响经济效率。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也形成不小的冲击。因此,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客观需要。
3、社会养老压力和自我养老压力的增大
从老年人口抚养比角度看,随着老年人口寿命的不断延长及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我国的老年人口抚养比逐步增大,社会养老压力也随之逐步增大。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71%。杜鹏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一书中预测:2030—2045年我国老年抚养比急剧上升,2050年将达到48.49%。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力人口仍然按照现行退休年龄退休,到了2050年一个劳动力至少要承担两个老年人的抚养费用。这种负担是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无法承受的。推迟退休年龄,可以将老年抚养人口的一部分转变为劳动力人口,以增加劳动力人口,同时减少老年抚养人口来降低老年抚养比,减轻社会养老压力。
就自我养老来说,自我养老主要依靠个人的劳动收入和财产作为自己的养老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