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凡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格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关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层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 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5)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能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一定要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况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处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2、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闭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为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组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5)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
3、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上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防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