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读者的一封感谢信
2014年11月,一位退休老干部给本刊编辑部打来电话,希望通过《法律与生活》这个平台表达对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民警的感激之情。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我们是2013年2~9月被北京中金嘉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尚金峰及其员工骗投江苏沭阳商贸城项目的投资人。我们有226人,被骗金额4.4亿元。
投资该项目的人大多数是来自北京各阶层的民众,很多是60岁至80岁的老年人。我们将一辈子的积蓄投向该项目,当时促使我们投资的原因是我们实地考察后看到,该公司有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的监管协议及法人尚金峰的各种房产、车产抵押的证照原件。此外,该公司承诺其资产远远覆盖投资本金,并有江苏沭阳的商贸城的房地产。
然而,到了兑付本息日,即2014年4月3日,尚金峰未能给予兑付我们的投资额。经过协商,尚金峰出具了承诺函,保证6月兑付本息。到了6月28日,尚金峰召开投资人大会,在会上也没有兑付大家的本息。当天下午,尚金峰及其公司部分员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带走。
时隔三个多月后,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回款的消息,受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