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教育实习方案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的一门具有师范特性的综合实践课程,对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的强化和塑造的过程,也是对教师专业技能培养和提高的过程。通过实习,有助于教师将其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活动之中,从而进一步提高其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
通过教育实习,使学员将其所学的教育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实践中去,增强在新时期对教育工作的适应性;培养学员的科研兴趣,使其获得教育研究的初步训练;全面了解学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小学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为我省培养出更多的教育师资。
(二)任务
1、通过教学实习,使学员在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得到提高并有所创新。
2、通过班主任工作实习,进一步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使学员全面了解教育的基本情况、历史、现状、存在问题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等,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教育实习组织与领导
在校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小学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教育科学学院具有高度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中、高级骨干教师组成。各教学点根据各地情况安排具体的教育实习时间。
三、教育实习的要求与主要内容
(一)要求
小学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实习的要求大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重点考核应考者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程度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注重考查其自学能力。
(二)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
1、教学工作实习:(1)编写教案及其分析;(2)课堂教学;(3)听课评议。
2、班主任工作实习:(1)主题班会;(2)课外活动;(3)班主任工作计划。
3、教育调查:(1)教法改革情况;(2)学生素质现状;(3)学校管理现状;(4)教育研究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1、在教育实习专家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实习要求开展工作。教育实习由教学点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实习前,要向考生讲明有关实习的内容,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实习结束后,要审查实习材料是否齐全,有无抄袭。
2、教育实习时间应不低于6周。
3、教育实习考该分口试和笔试两种形式:口试在考生当地进行(也可以在本校进行),由当地有经验的教师随堂听课,并写出评语;口试成绩占25分。
笔试分为三种材料:(1)教学工作实习:编写一份一个课时的教案极其分析。(2)班主任工作实习:主题班会、课外活动、班主任工作计划任选一项。(3)教育调查:教法改革情况、小学生素质现状、学校管理现状、教育研究情况任选一项。每项材料占25分,共75分。
考生填写个人实习总结表(见附表,可以从网上下载)。
(四)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笔试材料连同实习总结表按规定时间一同报送我院。我院由专人负责接收,并进行审查。
我院确定最后截止时间为:上半年4月10日,下半年10月10日。
四、实习成绩评定
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由我校具有教育实习评卷资格的教师对考生笔试实习材料进行成绩评定。以教学实习大纲为依据,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成绩评定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