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费改革了敬请关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发展急需大量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必须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从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尤其是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必须遵循创新性培养是灵魂科学研究是主导导师负责制是基础的指导思想设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切入点是逐步展开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条研究生培养基金资金来源由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研究生学费科研项目中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和学校筹措的其它经费等组成第三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第四条研究生院设立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系成立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系的研究生培养基金的评定工作第五条研究生培养基金只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研究生注全日制系指脱产在学定向委培系指研究生入学时就已确定了毕业后的去向就业单位第六条研究生培养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费及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博士生优秀论文基金用于支持博士生撰写优秀论文第七条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待定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表等级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助学金金额助学金出资方一等奖励全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二等奖励全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三等奖励半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表等级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助学金金额助学金出资方一等奖励全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二等奖励全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三等奖励半额学费元月学校元月导师元月人文社会学科及基础学科的导师每学年可免出一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此经费由学校建立专项基金予以支持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基础与人文社科研究生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凡获得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均应适度参与导师的科研和管理工作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工作量适当给予额外的相应补助三等奖助学金获得者和未获奖助学金者应缴纳的学费参照不同专业相关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助学金按月发放一年发个月研究生奖助学金发至研究生毕业且不超过规定年限硕士研究生两年博士研究生四年超过规定年限者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学费毕业时可领回学费余额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八条博士生优秀论文基金为支持有较好基础的博士生撰写优秀博士论文特设立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优秀论文基金博士生可于第二学年申请博士生优秀论文基金的资助其资助年限自第三学年起原则上不超过四学年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优秀论文基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研究生培养基金采用导师申请制申请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教师每年由各院系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遴选其合格者方具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培养基金作者回复此发言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费改革了敬请关注第十条对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经导师向所在院系申请研究生培养基金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全面情况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择优评定获取培养基金人选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研究生院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审批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并将通知书随招生录取通知书寄送到本人第十一条每学年结束前在各院系组织下由导师对其指导的所有研究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可向学院申请下一学年度的培养基金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金评定委员会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培养基金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基金办公室审批研究生院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审批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将通知送达本人第十二条学校在财务处设立研究生培养基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三条导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个月的资助经费划入培养基金专用账户导师资助的经费可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划拨第十四条研究生在报到注册时出示获得培养基金通知书财务处按照学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向研究生收取差额部份第十五条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在正式确定攻博资格或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结清硕士生阶段有关事项并另行提出博士生阶段培养基金的申请第十六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停发培养基金学术行为不端者违反校纪校规者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其他不适宜继续获取培养基金的行为或情况者导师认为研究生未能履行其助研或助管的责任者第十七条欲停发研究生的培养基金由导师提出申请经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通知财务处财务处从次月开始执行第十八条被减少或停发培养基金的研究生有权向研究生院培养基金办公室提出申诉由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委员会处理研究生申诉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