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学术决策和咨询机构是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专项学术委员会之一向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章组织与成员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挂靠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归口其教授委员会第五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带头人专家及部分院系领导组成第六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不超过名应为单数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名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名名副主任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担任另名副主任候选人由名以上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除职能部门产生的委员外其他委员均由学院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每个学院教授委员会至少有名委员为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另设秘书名由主任聘任第七条该委员会根据需要设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第八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聘任每届任期年最多可连任届第九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退休或离开学校岗位连续一年以上需进行委员更替更替人选参照本章程第六条规定的方式产生第三章职责第十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为一审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等二审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三审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四评定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五审定研究生的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六指导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七指导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八监督研究生教风学风建设九审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十授权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改革工作并予以学术指导第十一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根据需要作专项工作报告负责对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有关质询进行解释和说明第四章议事规程第十二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召开次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委员会主任因故可委托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委员会主任或以上委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第十三条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商讨决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第十四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投票表决须有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得票即为表决通过第十五条对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出的重大决定若有重大异议或分歧在相应的异议期内以上委员可联名提交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复议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修改本章程须由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经委员会以上委员通过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