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学术决策和咨询机构是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专项学术委员会之一向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章组织与成员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挂靠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归口其教授委员会第五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带头人专家及部分院系领导组成第六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不超过名应为单数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名由分管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名名副主任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担任另名副主任候选人由名以上委员提名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除职能部门产生的委员外其他委员均由学院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每个学院教授委员会至少有名委员为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另设秘书名由主任聘任第七条该委员会根据需要设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第八条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