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规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应立即向当地城镇卫生防疫站及当地妇幼保健所报告。报告时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不错报。
2、建立传染病分类登记统计制度,卫生保健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园内疫情动态,搞好卫生防疫工作。
3、控制首发传染病例。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就医并及时隔离,等痊愈后在返园,并在园内做好消毒工作,防止蔓延。 4、开学期间,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史登记表,发现漏种疫苗的幼儿及时通知家长,及时接种。
5、保健人员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保健知识。
卫生防疫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部门负责:
总指挥、报警、联系医院:
幼儿疏散:
后勤安全保障:
总务处:
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