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立工作组
1、学校建立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担任组长,全体教职工为成员,并确定兼职卫生监督教师一名,加强领导与监督。
2、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对入出库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卫生防疫检验,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及紧急措施的制定贯彻有关卫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和知识。
二、卫生防疫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2、教师积极学习传染病等卫生防疫知识,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中,开设健康课;给学生传授健康知识。
3、 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4、 定期(一学期)对教师宿舍、学生宿舍、教室、食堂、仓库、办公室、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消毒。
5、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咨询处设在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组成咨询组。
6、卫生管理老师每天实地检查教室、宿舍、食堂及学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
7、如有学生生病,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即时带学生去医生处检查,并通知家长,发现传染病立即向组长汇报,配合组长及医生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8、禁止学生带影响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安全的食物、垃圾。
9、随时接受主管局及防疫站的督导与检查。
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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