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江苏力易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242.86 吨,价格以 280 元/吨。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
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任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
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人红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
地点,乙方任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
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
前 15 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
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
损失。
六、 ”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按甲方要求, 把水泥运到甲方施工工地《宿迁市经济开发
区发展大道西侧) 由甲方专人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