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办公楼是履行公务活动的工作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良好、文明的人社形象,展现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楼由大陆管理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大楼管理小组由本楼栋各办公室推选成员组成,明确一名单位福祉领导为组长,门卫及下属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履行对大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对本制度规定的纪律、安全、水电、卫生等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做好水电、公共设施及物业的管理、相关费用支出的审核。
第三条 办公楼内所有单位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制度。
办公纪律
第四条 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服饰上班,不准携带宠物上班,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接待办事群众必须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处事公平公正。
第五条 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照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各办公室负责人外出一天及以上的需要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存底。普通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请假三天以上的,需要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存底。
第六条 不准在门口、大厅、楼梯间、电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乱画、乱刻,根据需要可以在公共场所合理安排一些公共宣传、文化标语和图片,活跃单位文化氛围。
第七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关好。
第八条 加强电子屏幕的宣传利用,由宣传部门负责,原则上每天播放一次,不少于两小时。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加强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所聘门卫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 认真执行节假日和24小时值班规定,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期间门卫应与值班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十一条 夜间除值班人员外,办公楼内不得留宿。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三条 办公室、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办公楼内监控设备的管理,实时监控办公楼内秩序,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工作人员要对本办公室(大厅)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第十五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单位使用的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存放安全。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水电管理
第十八条 全体干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单独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管理小组申报,要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禁止安装。
第十九条 加强空调、电梯使用管理。大厅空调开放由管理小组负责,夏天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天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要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应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提倡走步行楼梯、减少电梯使用,电梯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7:00至下午19:00,不得使用电梯运送超重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条 办公室聘请一名水电工,由大楼管理小组负责监管,根据办公楼用电用水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用水故障。各单位要经常对用电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水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办公楼的门口、电梯卫生由门卫负责;大厅、走廊、卫生间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做到每天清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