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共建协议书
甲方: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乙方:
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良好的实习条件和实习质量,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模式,本着协作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1、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打造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3、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双方在就业招聘、产品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方面形成更广泛的合作。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与乙方合作,在乙方建立“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并授牌(如需要)。
2、甲方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指定年级、专业的高年级学生到乙方进行培训和/或毕业实习,实习补贴或津贴(如有)另行约定,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实习期间,乙方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不提供各种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及其他待遇。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协议要求,服从乙方规章制度的管理(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并且不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
4、因实习学生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乙方应告知甲方。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促成乙方为实习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和实习环境,并安排合适的指导人员。
2、根据实习学生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实习学生相应课程学分或直接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以及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甲方义务
1、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关系。
2、协助乙方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导实习学生遵守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除因乙方原因导致实习学生伤病外,其他医疗费用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4、协助督促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将属于乙方的技术成果资料及介质一并归还给乙方。但经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或学生存留备份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调整学生的实习岗位,但调整的相关岗位需征得甲方同意。
2、在实习过程中,乙方有权对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实习学生出现下述情形,乙方有权书面通报甲方,并视具体情况对该学生予以警告、终止实习合同等处理。
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给乙方人员造成损伤或给乙方财产造成损害的。
3、乙方与学生签订保密协议(如需要),有权利要求学生及甲方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学生的违约行为向甲方通报。
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的实习项目、岗位、实习工种安排应与实习学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如必须)。
2、乙方根据人职匹配的工作要求每年定期为甲方提供2次(含2次)以上的实习机会,接纳甲方5人(含5人)以上的实习学生。每次实习的时段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年度的专业培养方案协商确定。
3、负责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的安排,提供实习学生工作中所必需的资料、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并指派合适的实习指导人员。
4、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
5、抓好实习学生上岗前安保知识、操作规范培训,不得安排超越实习学生年龄、体力、专业知识及承受能力的工作;预防危险事故发生;确保实习学生受到劳动保护,生产生命安全有保障。
组织机构
1、甲方成立实习基地领导小组,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双方各指定一名联系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3、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