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同时在此郑重承诺:
1、按要求递交的有关证件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承装《修、试》许可证(如有)、企业业绩等投标资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
2、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监管部门的规定,有关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资料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
3、我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自愿退出该项目投标,并接受贵单位如下(见附件)处罚及相关管理规定处罚,承担相关责任。
4、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13)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序号
招标及项目实施各阶段
发现伪造、变造、涂改资质证书,投标资料弄虚造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措施
1
评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3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2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定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3
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合同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