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控制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案件承办主要依靠律师(还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完成。律师能得到的相应补贴很少,受援人能否得到律师合格的法律帮助?办案质量能否得到保证?等等,常常会受到人们的怀疑。政府在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支持力度的同时,也会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质量问题日益成为中国法律援助管理者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关于质量标准与理想效果
总体上,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分为办案前阶段和办案阶段。办案前阶段主要是指:法律援助程序及条件的公布、申请受理、条件审查、拒绝及异议处理、指派律师的阶段。办案阶段是指律师(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及社会组织人员)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代理当事人或者为刑事被告提供辩护的过程,如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撰写代理词或辩护词、出庭等。前者主要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后者则主要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者的工作。本文侧重于介绍后一阶段。
(一)办案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当事人、律师、法官、法律援助管理者、政府、社会资助者等,从其自身的立场和利益出发,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标准往往很难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