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信息科员工需对甲方的机密信息保密,并跟据国家和医院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秘密信息
甲方员工档案、各类系统账号;
甲方各类统计报表;
甲方各类会议记录、讨论记录;
甲方各类管理技术信息及资料;
信息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密码,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医院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
乙方的保密义务
所有在工作中制作的数码、影像制片,均属于甲方所有。对于内容为秘密级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与复制;
所有在甲方电脑、磁盘系统中创建、存贮和交流的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统电脑资源以甲方或个人名义发表虚假信息或泄露甲方机密。乙方需对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甲方机密资料负保密责任;
乙方离岗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等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的设备返还公司。
保密范围
以下内容不属于本保密协议范围:
本协议中的一方遇到下列情形时需要公开披露保密内容时,不受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约束,包括: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