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鉴于:甲乙方进行专利代理合作事宜,乙方需要取得甲方的相关资料,为此,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专利申请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知识产权资料” 。
有效条款
1. 对披露方披露的知识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知识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
(2) 不得在有损披露方利益的情况下泄露任何知识产权资料或源自于知识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知识产权资料;
(4) 不得在有损披露方利益的情况下复制或反向设计该知识产权资料;
(5)不得就该知识产权资料自己申请专利也不得将此资料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申请专利。
2. 披露方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及其公司专利申请的知识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接受方承认并同意,对于披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进行有损披露方的增删更改。
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方的主管、雇员、代理或相关人员泄漏披露方的相关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