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行有效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的渠道和程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接受股东和社会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信息是指本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信息;
投资信息(包括对外合作等);
经营信息(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等);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
股东大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
董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监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总裁办公会内容(决定等);
股权变动情况。(配股、增资);
股东状况(股东变动情况);
本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
股权担保情况(是指本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对外质押的情况);
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重要合同;
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变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等);
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下属公司经营情况。
本办法所称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