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生认定与管理办法为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使我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贫困生认定条件第一条贫困生是指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无收入来源或收入较低家庭遭遇不测等导致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在校学生第二条申请认定贫困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生活经济来源和法定抚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靠亲友或社会有限资助的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凭市县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来自单亲家庭且单亲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人口较多父母年老多病凭病历卡诊断书等证明或身体残疾有市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兄弟姐妹2资助的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以救济为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来自城市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因其他不测原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突变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贫困生已经认定的予以取消经查实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或在提供贫困生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购买高档电脑特殊专业除外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的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的经常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或经常宴请同学的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的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三贫困生认定程序第四条贫困生每学年认定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十月份必须坚持本人申请班级出具意见系院评定建档学生工作处审核入库的程序3第五条贫困生认定程序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贫困生认定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生认定审批表同时提交乡镇或街道以上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开据的贫困证明在每学年初将个人申请及贫困证明材料交到系院办公室班级出具意见班主任班委会根据学生本人在校期间日常生活情况进行摸底和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系院评定建档各系院参考班级意见对本系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及在校期间生活水平等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对于符合条件且有真实证明材料的可确定为贫困生各系院按照贫困生困难程度评分对本系贫困生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各系院负责建立本系贫困生档案档案应包含的信息有姓名学号性别籍贯政治面貌专业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总人口父母工作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学生学费及生活费主要来源贫困4原因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内容贫困生档案经系院领导核定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入库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院上报的贫困生档案进行最后审核并建立全院贫困生数据库作为资助管理的依据第六条贫困生困难程度评分标准各系院按照贫困生实际情况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评分并依据分值排序评分标准如下困难原因分值无生活经济来源和法定抚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靠亲友或社会有限资助的孤儿分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分来自单亲家庭且单亲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分来自城市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分家庭人口较多父母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兄弟姐妹资助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以救济为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分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分因不测原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突变的特殊困难家庭各系酌情评定5分四贫困生的管理第七条凡取得我校学籍注册后的在校学生才可提出贫困生认定申请第八条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优先享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第九条对每年认定的贫困生学校将进行跟踪调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贫困生资格全额追回其所受困难补助金额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十条各系院各班级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第十一条各系院辅导员应经常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要主动关心困难学生并帮助困难学生寻求援助第十二条各系院辅导员应对贫困生加强教育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艰苦朴素自强不息战胜困难奋发成才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6二0一0年九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审批表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籍贯学生本人联系电话系别班级宿舍号是否有申请贷款是否有申请缓交学费家庭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总人口家庭月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学生学费及生活费主要来源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申请认定理由申请人申请日期班级评议意见班委会意见该生符合第项贫困类别班长日期班主任意见该生符合第项贫困类别班主任日期系院评定意见经审查同意认定为贫困生并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分不同意认定为贫困生评定人日期学生工作处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注贫困生类别1无生活经济来源和法定抚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靠亲友或社会有限资助的孤儿分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分3来自单亲家庭且单亲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分4家庭人口较多父母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兄弟姐妹资助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以救济为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分5来自城市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学生本人在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分6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1分7因不测原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突变的特殊困难家庭分7备注注上报此表时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由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