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体广告代理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公开正式向乙方邀请参加甲方所经营的 市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项目投标(标号为: )。乙方于按时按点按规定投标,经甲方评标小组评定乙方为第一中标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投标书的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正在 市运营的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交车( 辆)、 路公的 辆公交车车体车内广告位租赁给乙方发布商业广告。车辆序号及车牌号码(详见合同附件1)。
甲方同意提供正在运营的公交车车厢外指车体外两侧、车尾LED(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报站及市政府指令性公益宣传广告发布的情况下)、车尾面(后挡玻璃以下)、车内视频广告位、车内座椅、车内扶手广告、车体外部的所有广告位给乙方,上述广告位的制作发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