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政府招商引资合同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加快的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市县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注市政府可以授权招商局在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对外签订的招商引资投资框架协议书一投资建设项目情况1企业名称与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的企业名称暂定为根据市城市规划双方原则上拟定项目公司的建设地点2建设规模与内容3投资额度4建设期限5用地性质与规模注以上尽量具体详细便于明确违约责任二土地供应1甲方将项目用地按照净地方式出让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具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2乙方先期支付征地补偿款如乙方未能如期获得约定地块土地使用权甲方负责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十日内返还乙方全部投资并将招拍挂土地出让金溢价中甲方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50作为乙方投资回报支付给乙方注第一土地出让及价格不应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一方面法律规定土地出让的主体是国土资源局政府不是土地出让的主体招商引资合同中政府无权约定土地出让及价格的具体事宜另一方面从2007年9月21日起国家明确规定用地必须经过招拍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