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春风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持续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百日整治阶段性成果,全力打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保定市城市管理“6S”行动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春风行动的实施方案》(保城办【2015】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春风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持续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针对春季城市管理工作季节性特点和规律,细化工作举措,强力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化延伸,通过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便民市场、园林绿化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从2015年3月25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
三、整治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游园广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小区庭院内的环境卫生。
以城区为重点,向乡镇(办)、村(社区)延伸;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向小街小巷延伸;以主城区为重点,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集中整治严重影响环境、有碍观瞻的“脏、乱、差”现象,整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整治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落实“净城行动”有关道路清(洗)扫抑尘要求,城区内主次干道每天实施三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小街巷、社区支路等每天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城市出入口、外环路等易扬尘道路加密洒水频次,提高保湿抑尘效果;改进人工保洁方法,将“左右横扫”改为“前后推扫”,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清除道路两侧,特别是城区十八条主要道路和县城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垃圾,确保日产日清;关注天气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积水,保证道路通畅;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养路工区、各乡镇(办)
2、督导落实“门前三包”,定时定点进行集中清洗保湿,做到地段、人员、任务、标准、奖惩“五落实”,确保卫生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完好、市容秩序井然。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区办、工商局
3、对辖区内的游园广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及时清扫、定点收集,打造靓丽窗口形象;清理行道树悬挂彩旗、过期条幅、白色垃圾等有碍观瞻现象。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执法局、城区办
4、对辖区内107国道、望清、望顺、望唐等主要公路和京广铁路沿线两侧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白色污染等进行集中清理、洗扫保洁,对绿化带进行喷洒冲洗;协调高速管理部门对高速路沿线和收费站口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牵头单位:养路工区
责任单位:交通局、高岭乡、固店镇、中韩庄乡、黑堡乡、赵庄乡
5、动员本辖区机关干部、驻地部队、各类学校、沿街单位、城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开展以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小广告,擦洗护栏等公用设施,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及社区院落、单位门前环境卫生死角,清除阳台、楼顶乱堆乱放杂物及乱吊乱挂有碍观瞻物品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扫除。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城区办、望都镇、县直各单位
(二)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1、以打造样板街道为抓手,推行网格化和一档一志管理,落实城市管理“七无一规范标准”(无店外经营、无店外堆物、无店外加工、无乱贴乱画、无摆摊设点、无违法建设、无乱停乱放、户外广告整齐规范),依法取缔非法早(夜)市、占道集市、摊点群、流动商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帐篷(伞)等影响市容、妨碍交通行为;规范背街小巷占路市场、店外经营和户外摊点乱摆现象;提前谋划介入季节性蔬菜、瓜果、冷饮等临时性摊点的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城区办、望都镇、高岭乡
2、按照职责权属,对早餐车、邮政亭、报刊亭、信息亭、彩票摊等进行规范整治,将摊点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取缔道路两侧改变使用性质、超范围经营的报刊亭、邮政亭、信息亭等。
牵头单位: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执法局、城区办、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邮政局
3、严格程序、规范审批、科学设置户外广告;拆除违法设置、无主、过期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擅自设置、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广告或标志牌;严格控制迎宾线、主干道、游园广场、繁华商业街等重点部位户外广告设置数量,调整种类与布局,统一规范店名招牌,实行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门头牌匾材质、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达到整齐划一;对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的乱贴、乱画、喷涂的“野广告”,按照属地和权属管理的原则,每日7时前清除完毕;推进“野广告”清理保洁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市民群众举报违规违章行为,捣毁印制窝点,从源头严厉打击乱贴、乱画、乱涂小广告行为。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住建局、各乡镇(办)
4、整治城区内地名牌、路名牌等标识,清洗擦拭,清除张贴物、覆盖物,保持干净整洁、清晰明确。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养路工区、城区办、望都镇
(三)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1、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结合当前开展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城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违法建设项目台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举措,强力查处,实现“减存量、零增量”。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区办、望都镇、高岭乡
2、强化日常监管,注重前置执法,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严格防控,对新产生的违法违规建设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局、各乡镇(办)
(四)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1、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及“净城”行动要求,督促所有施工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档,对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并配备清洗设备、设施,车辆清洗后方可上路;拆除、破路作业时必须湿法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除工地周边的废土要及时清理,对不能清理的裸土及时进行覆盖,对拆除后暂时不能建设的区域,及时进行围挡、覆盖等临时处置。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执法局、交通局、城区办、望都镇
2、按照建筑垃圾管理“九必须”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牌无照、无经营许可车辆和不苫盖、扬撒遗漏、污染路面的行为从严处罚;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的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超载运输、扬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养路工区、交警大队
(五)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1、对批准的便民市场、早(夜)市定人定责管理,按时开闭早(夜)市;加强对市场内及出入口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整洁、畅通;便民市场、早(夜)市要设立垃圾收集容器,按要求进行清扫保洁;按规定在市场两端设置界限标志牌,以标志为界,严格管理,杜绝市场外溢、超面积、超范围、超时间经营等现象;拆除过期市场标识(牌),严禁依附市场标志牌设置户外广告;教育商户遵守市场秩序,禁止乱倒垃圾。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工商局、望都镇、城区办
2、取缔市场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摊贩进入市场交易;加强对集市庙会和专业市场的规范管理,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前提下,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