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 A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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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
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
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 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款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日。
2. 纳税人姓名 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 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
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 被投资单位信息
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3. 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v ”。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
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 表内各行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
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
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 第2行“成本费用”, 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
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 第3行“利润总额”, 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 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 第5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
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6. 第6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 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填写本行; 其他
则不壤。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
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了.第7一17行“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
《1) 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 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