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控制点等级设置说明: 质量控制点等级分为 A(R)、B(R)、C(R)三级。
1.1代号说明
1.1.1 A: 为停检点,必须经监理公司、业主〈必要时还需地方质检部门、设
计勘察单位参与) 的责任人员确认工序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控
制点;
1.1.2 B: 为必检点,即必须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控制点;
1.1.3 C: 为一般检查点,承建单位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按
正常程序对施工质量现场抽检的控制点;
1.1.4 R: 该控制点须有相应的见证记录文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并经
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1.2报验说明
1.2.1 AR、BR: 施工单位在向监理公司报验时,应同时报验已自检合格、并
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记录文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1.2.2 CR: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建立和保存经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