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一一承包山地合同,
三都镇双红村 7 组土地方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资
满生,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 30 年,每 15 年为一个段,承包费为
纯收入的 5%,从 2012年1月1日起至2042 年
12 月31 日止,15 年第一阶段期满, 付清阶段 5%
承包费。
二、承包地点,双红村 7 组枫树槽,面积大约 20 亩,
东与金池村 2 组逢山顶模子交界,南与本村6组
接壤,西与原有渠道交替,北与畔冲煤矿石对为
界。
三、该协议以组为主,村民户签名生效,按签协议时
的户主为准。
四、该土地不能转让,如转让其他人员,此协议作废
(承包方继承人可承包)。
五、该协议从签字日后生效,甲乙双方相互遵守,不
得反梅,违者应负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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