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策与教育政策的讲座稿
——我国中学教育政策百年历程
尊敬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主讲的内容是我国中学教育政策百年历程。
我国从夏朝起就有了学校,从宏观教育管理的角度看,西周时期,始设专职教育行政官员。到了汉代,中央主要是太学,由太常统管;地方是郡县学,由地方行政长官主管,逐步设置学官,形成了一整套教育管理制度,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教育政策。隋唐以后,设国子监统管中央直属学校,最高长官称“祭酒”。地方府州和县两级学校,则由长史统管。宋、元、明、清各朝,中央主管学校的部门,基本承袭隋唐,而地方各级主管学校部门的名称及治理方式,则有渐变。其中,中学作为教育的一种组织形态却只有百年的历程。本次讲座稿从五个时期,即产生与草创时期、重建与发展时期、“文革”时期、拨乱反正时期和深化改革时期对普通中学教育政策的回顾,侧重以回顾普通中学的办学政策为脉胳,反思20世纪后半期我国普通中学的办学体制改革政策的得与失。
一、中国中学教育政策百年历程回顾
(一)产生与草创时期(清末—1949年)的教育政策
我国古代历史上没有中学的名称。自清末随着我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确立,才出现中学名称。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上海南洋公学,分设四院,其中中院则相当于中学堂。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中学办学组织机构。1898年在奏定京师大学堂的章程中,规定了学堂为三学段,分别称为大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这就是我国正式使用中学名称的开始。
1902年清朝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和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以洋务派“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指导,对我国近代教育体制和办学模式的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学校制度方面,把学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并分别制定了各级学校的目标、年限、入学条件以及相衔接关系。辛亥革命后,教育部陆续公布了各种学校规程。在学校制度和办学模式上主要是仿效日本,“五四运动”以后又仿效美国。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改中学堂为中学校,修业年限改为四年。1922年又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实行新学制(即壬戌学制),规定中学学制为六年,初、高中各三年。高中分设农、工、商、师范等科。西学渐进,我国也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私立学校。据1931年教育部编《全国公私立中学名称及分布情况》统计,当年全国中学中,私立学校占36. 88%,公立学校占63. 12%。这说明我国在中学办学体制上,已初步形成公私并立的格局。
在这一时期里,首先是清政府建立了系统衔接的学制,其中也确立了普通中学的办学模式,同时还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普通中学的管理机构,如学务大臣下分设普通司,在普通司下又专设了中学科。其次,民国时期,注重教育政策推行,如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中学校令》等一系列政策。这些在我国教育行政史上具有重大开创意义。
(二)重建与发展时期(1949—1966)的教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开始接管并逐步改造了旧中国留下的学校。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规定普通中学学制为六年,初、高中修业年限各为三年。在改造旧教育、公布新学制的基础上,教育部于1952年颁布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中学由省、市文教厅局遵照中央和大行政区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其设立、变更、停办要报大行政区文教部备案,并转报中央教育部备查;省文教厅于必要时得委托学校所在地的专员公署、省属市或县政府领导。各级政府业务部门所办中学的设立、变更、停办,要分别报中央教育部备案,或由同级文教行政部门转报中央教育部备案。其日常行政由各主管业务部门领导,有关方针、政策、学制、教育计划、教导工作等事项受所在省、市文教局领导。1954年,政务院在《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的指示》中规定,中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即省辖市内的中学由省辖市管理,县(市)内的中学逐步做到由县(市)管理。1963年,中共中央转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在总结研究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学的领导和管理体制作出了“全日制初级中学一般由县、市、自治区教育厅、局管理,也可以委托所在专区(市)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全日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一般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管理,也可以委托所在专区(市)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全日制中学的设置、停办或迁移,由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由此可以看到,这一阶段主要加强了条条的领导。我国解放初期逐步形成单一的普通中学的办学体制,首先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变革的影响,因为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学校教育体制,进而决定了必然要实行由国家大包大揽,统一办学的单一的办学体制;其次,新中国刚刚从旧中国脱胎而出,为了割断学校与帝国主义的联系,党和政府必须加强对旧教育的彻底改造,贯彻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采取学校与教会分离的政策,并对政治上反动的私立学校进行接管、代管乃至整顿。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具有重大积极作用的;其三,由于解放后在教育上片面强调向苏联学习,照抄照搬苏联的办学模式,也是导致我国普通中学的办学体制单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时期的教育政策
从整个教育政策上分析,一是党和国家正确的教育政策被严重扭曲,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极大偏差;二是同时在极“左”路线指导下,也出台了一些极左的教育政策。“文革”完全歪曲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教育成了阶级斗争的工具。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审阅了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写信给林彪,信中提出:“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不但要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此信即为《五七指示》。此后,各地大、中、小学全面展开军训工作。军训团进驻学校,进而开展革命大批判,成立临时领导机构即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将学校教导、总务等机构,改为政工、教育革命、后勤等组。撤销教研室(组),取消班级建制和班主任制度,将师生统一按班、排、连、营建制编队,设立连队委员会、政治指导员,兴起“早请示、晚汇报”、“天天读”、“讲用会”、“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及“突出政治”等做法。1971年4月,张春桥、姚文元直接操纵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编造的《全国教育工作纪要》对“文革”前17年的教育做出了“两个基本估计”,即教育路线基本上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知识分子大多数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全盘否定了建国17年来的教育工作。十年动乱给教育工作留下了沉痛的教训。第一,由于极“左”路线的误导,歪曲了教育方针,扭曲了教育政策,致使“文革”走上了取消知识、否定教育的极端,使社会普遍产生了轻视鄙视教师之风。第二,由于批判了刘少奇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思想,使中等教育结构遭到破坏,由“文革”前的普通中学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和农业中学并举变成单一的普通中学。这一时期,农村中学大部分由县、社领导和管理,“戴帽子”的中学班则多由公社、大队领导和管理;城市中学的领导管理体制各地不一,也较混乱。十年“文革”是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的十年。
(四)拨乱反正时期(1977—1984)的教育政策
1977年开始,党中央狠抓了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工作。教育部于1978年修订并颁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了“全日制中学原则上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社队办的中学,可以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社队管理。”1980年10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分批分期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提出:为把约700所首批重点中学办成全国、全省、全地区第一流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有良好学风的学校;据1981年统计,全国共有重点中学4016所,占全部中学的3. 8%。各地从中确定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696所。1981年5月,教育部在济南召开普通教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