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院劳动合同编号劳动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医院地址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聘用合同期限一聘用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一工资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二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四工作纪律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聘用合同期满的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二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至级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依法服兵役的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第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六经济补偿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三其它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乙方签名盖章日期登记单位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