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第一课知识结构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公民的概念、我国公民的含义: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P6宪法规定)
4、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5、公民的权利和基本权利的含义:
公民的权利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
6、我国的权利保障体系: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核心——宪法
立法保障:将公民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7、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权利
(五)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八)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一)我们的法定义务
1、 法定义务:p14,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2、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与启示:P15最后一段: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3、 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含义与内容:p1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依法纳税;等等。
(二)我们的道德义务
4、 道德义务的涵义与意义:p17,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意义: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5、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p17,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忠实履行义务
6、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我们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7、我国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P19,第一段整段。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的内容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2)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紧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比如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
(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方式)
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种社会责任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 一个人的生命比地球还重。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些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3) 所以说大义灭亲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1)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格尊严权是精神性的人格权。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每个人一生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2)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
(3)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因此,各国法律毫无例外地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4)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可查阅一下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公民名誉权的若干规定。
(5)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分清不同的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我有肖像权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站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未经本人同意,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或者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只要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都不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4)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2.维护姓名权
(l)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既不要午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侵害了公民的姓名权。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人人有隐私
(1)隐私的含义: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2)隐私的具体内容: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3)保护隐私的意义: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